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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源项目如何能健康开展下去的极重要的讨论: 如何能真正开源,而又为开源提供者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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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7: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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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论坛20周年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与爱护!!

知道什么是神吗?其实神本来也是人,只不过神做了人做不到的事情 所以才成了神。 (头文字D, 杜汶泽)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7: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源给大家学习的机会,也让AVR这块在中国蓬勃发展,就犹如当年的JAVA。你看,它多具有生命力啊。虽然说现在投机取巧的人很多,但我们也不能阻止什么,对不对。毕竟,你一旦想把你的东西开源的话,你一定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我们都应该做点什么,当到一定的程度,就不要让太多人做重复的作工,建立在一种框架上的东西会让更多的人学到更多的东西,做出的产品更实用,成本更低。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7: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源专家的“名”可以达到让国外的人也知道。专家的人品也是非常优秀的,企业家也在寻找这样的人。开源是展示个人魅力的好舞台。春天的播种要到秋天才能结果。 你只要播种肯定会有收获。开源专家肯定会有好报的,这是自然的规律。开源造就了一大批爱好者的参加,这些人也得到了知识上的收获,在其他的开源项目上也可成为专家。因此开源会给大家都带来收获,“财源广进”指的并不是一处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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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08: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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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296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8: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to armok 阿莫
   你说 :
   5。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客户不得修改需求。 如果客户中途不想做了,需要自行与专家沟通。如果专家不同意,开发费直接汇给专家。



    关于这一点,我想说说自己的看法,或者说也是行业的看法:在软件工程中,客户需求改变是经常的事情,或者说,就是通过不停的修正需求,开发人员才能准确理解客户的要求。基于以上原则,这一条有待商榷。
    我建议修改为:
   5、项目进行前,双方应该就项目需求的可变部分达成一定的范围认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原则上客户不得在范围以外修改需求,确实需要的,应该由双方再次协商,修改合同来实现,否则,开发费用的50%将作为违约金直接汇给专家(这部分费用应该是除去实际成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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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08: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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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296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8: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to armok 阿莫
    你说:

6。如果专家最终不能开发出合格的产品,或者逾期无法完成,需要与客户自行沟通处理方法。如果客户不同意,全部开发费退给客户。


    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在法律上需要进一步咨询,因为合同法中似乎有类似不平等的条款基础上的合同,不具备合法性。因为,客户将项目交给专家,如果专家未能完成,就存在违约行为,由于专家的违约行为造成客户的损失,在第六条中是没有任何规定的。

实际上,专家为网站获得了大量的无形财富,所以我提议:
    6、如果专家最终不能提交出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或者逾期无法完成,需要与客户自行沟通处理方法。如果客户不同意,全部开发费用退给客户,客户将获得网站给与的固定数额的赔偿(不是固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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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08: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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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296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8: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律师就是好事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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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08: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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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08: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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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296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8: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起来强,其实都是年青的队伍……^_^老大操之过急了,他们没有经验哈。
老虎养大了才有实力。四周飞行器,我们其实心里没有底,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得嘛。

出0入54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9: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要开源,就不能患得患失,阿莫。
建议将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同时进行,然后开源只涉及到总体及装配方面,以及技术支持方面。关于若干核心子项目还是网站自己保留,以成本价格出售。就像以前的卖烧饼的一样,要买原厂的“烧饼专用料”,哈哈,也不贵,但是没有则做不出来那个味道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下,菜鸟口头上表示支持....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9: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的意思,综观全文,就是: “专家”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本网站开源,然后让本网站得“名”,通过本网站得到的名气,由网站首页推荐这些“专家”给大家认识,然后“专家”和可能存在的“商家”通过本网站“撮合”“中介”,为“专家”找些私活。 如此达到三方共赢 。

应该是这么理解。

出0入71汤圆

发表于 2008-4-1 09: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老莫的思维方式应该建一个类似TAOBAO交易模式的技术服务网站,这对大家都有益,"没有利润,对谁都不要说诚信"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12: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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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12: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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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13: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不愿意、也敢开源的民族,不会是一个强大、自信的民族.(站长名言)
这句名言好象少个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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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14: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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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15: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网站之所以会如此的火,吸引这么多工程师和专家来就是因为他的开放。而吸引来的专家们以他们高尚的人格让这里更加的开放和更多的互助精神。这是非常值得肯定和赞赏的事,当然更要归功于站长的无私和管理。比如把广告和邮购部移走。我觉得做我们这行的就要这样才能快速的发展。可是,如果这些开源的项目被人连招呼都不打的拿去赚钱。实在让人感觉心理不舒服。所以我很支持站长将这些开源项目进行一定的商业化。并且为站长主动去承担这些而表示我的敬意!!!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17: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我的经验,可以把一个项目分成几个阶段,完成到一定的阶段提供给客户确认,确认OK,支付这个阶段对应的费用,然后进入下个阶段的开发。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18: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谈谈我的看法吧.
一.开源固然要开源.但我们也要打击投机者.如果我们的网站经常出成果,那投机者就乐了.成天等着我们出成果,自己不去研发.这样对发
   展也会有一点点影响的.法律我不懂,看看能不能这样,凡是我们网站上出的成果,专利所有权一律归网站所有.个人爱好者可以免费使
   用.但是如果投入商业领域,那就要付专利费.收取的专利费可以用来做好多事情,比如资助开源项目的专家,表扬有功者等.
二.我觉得现在做英文网站没多大必要.我觉得,我们的网站应该"立足国内,面向世界".我们网站最近的知名度确实越来越好了.但是还不
   足.我们要"面向世界",必须先做"国内一流".在国内没有把基础打得特别好的情况下,还是不要面向国际.这样会额外增加财力和人力
   负担的.我们把网站打造成了精品网站,专家学者都上来了,信誉好,技术过硬了,名气变大了.再面向国际吧.那时候就有资本向世界宣
   传中国了.中国Z.F.不做事,我们做事.我们不喜欢这个Z.F.,但是我们喜欢这个民族.我们靠自己,不靠Z.F..
三.可以借助淘宝的运营模式.你想买东西,用支付宝支付,东西到了,你再确认收货,就交钱了.同样,做项目也可以这样.我想做个项目,在
   网站上看看哪个专家适合,再进行交谈.双方成功了.我再把钱打到"支付宝"上,然后专家帮我去开发.专家开发完成了之后,我来认收.
   觉得行了,我就"确认收货",钱就到专家的帐上了.

以上是个人愚见,有不妥之处,请批评.谢谢.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20: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申明我是一个Linux爱好者,所以看到开源二字比较兴奋……
然而作为工科学生对于经济问题还停留在理想状态……
开源是一件好事情,现在到处都在听说对中国技术人员有限制……不言自明
的确,开源的话也要有饭吃……没有饭吃是没有办法工作的……
我觉得有一个成本价是比较合理的行为。
毕竟……现在某些东西……利润太高了……
解决了温饱问题……剩下的才是智商问题……
感觉armok以后可以代理很多事情做的……我仅仅是对于高校来说的哈
这几天老是在看外国的文章……汗颜和头疼共存……
不管怎么说,希望armok办好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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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20: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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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1 22: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非常支持armok办这个四轴飞行器项目,看到它的录像就想起了我小时候的玩直升飞机梦!呵呵

开源的项目目的不是禁止生产和使用,反而是造得越多说明越成功,对社会贡献越大。armok可不可以换个思路,为什么别人可以窃取我们的成果,而我们自己却不利用呢?如果找一家有名望的厂家合作生产,并且将受益分成给各位有贡献的人,那不是名利双收?而且我相信用我们的质量和研发实力这两样核心竞争力一定会很有市场的。当然,其中的法律问题和其他细节就略显繁琐了。

个人想法,可能不成熟,大家点评。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2 00: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投机者只有在资料与版权上想办法。
如果资料贴的不全,就没法完全开源了。既然开源了,我想只能在版权上想办法了。

对于某些价值高且国内在这方面又做得不好的项目,是否可以考虑让参与的专家与网站共同申请专利呢?这样资料只能用于学习或专家与相中其能力的厂家使用了,一切其它用于商业的行为,将算侵权了。不知这样可行?
一点愚见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2 10: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将开源进行到底。

说实话,这个网站的发展本来就是建立在网络上无数开源资料的基础上来的。

不要一想到自己的资料要开源就去考虑什么名和利的事。

况且,就第一个开源项目充电器来说,目前还不能是称为成功的。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2 2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去申请专利这样才能真正保证,用法律的手段,不过对于投机者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仗,你永远也没办法真正限制这个事情,只有自已多出成果,出核心成果,锻炼实力就是最好,同时一个个项目最好能最终越搞越好,就象LINUX一样虽然是开源,但出产品后都是各具特色那才是我们开源的真正目的,能出产品真的很好,钱嘛到一定时候真正这商家是做事业的自然不是问题,所以这些都不用担心,我们要做的最好能有几个更广范围的基础开发工作,这既是锻炼又是一种事业,你们说是吧,中国开源其实是太少,而不不多,就是需要多的东西来把民族这方面的基础抬高,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解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吾等应该为此做点什么,谢谢,我过段时间就会把自已商业化的步进驱动器做的全部技术资料公布出来,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2 23: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頂【27楼】!!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3 00: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比较有价值的项目先做成成品出售,等售出一定量后再把核心技术公开。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3 11: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爱好为目地的,喜欢自己做的东西都开源
以盈利为目地的,希望别人做的东西都开源

阿莫 作为论坛及邮购部的创始人,应该主持公道
想办法多赚不劳而获者的钱,用来奖励爱好并创新的人

好象想法有些天真哦,呵呵!!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3 11: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阿莫的做法,积极参与开源项目。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3 14: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1、开源的版权保护问题。
2、开源的成果保护问题。

开源的过程(开发过程)是透明、完全开放的,让更多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学习、交流。

开源的成果绝对不是没有“主人”的,是有版权保护(目前在法律或理论上)的,决不是无条件的“白送”,更不是让那些无耻强盗任意宰割的羔羊。

可是,如果这些开源的项目被人连招呼都不打的拿去赚钱。实在让人感觉心理。。。
----------------------------
如何保护开源的版权和成果不被侵犯?如何挖掘开源项目的价值,让开发者得到利益回报?

非常佩服AM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希望走的更好!!!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08-4-3 15: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uC/OS-II作者致中国用户的公开信


致Micrium 产品的使用者: Micrium 公司产品包括µC/OS-II, µC/GUI,µC/FS,µC/TCP-IP,µC/ USB等。 Micrium 公司提供嵌入式系统应用方面的产品,并对其软件拥有知识产权。 我公司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为嵌入式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软件产品。我们的所有产品都以源代码的形式提供给客户,具有极大的适用性。我们的产品不是免费软件,也不是开放源码的软件,因此,不能免费使用。 您可以通过购买我关于µC/OS-II的书而得到µC/OS-II源代码,当您从芯片厂商那里购买评估板时,您也可以获得µC/OS-II源代码,但您必须同时购买一本含有CD 的我的书。当您用于商业目的,您必须购买使用授权,这在书中有明确规定。 我公司其它软件如µC/GUI,µC/FS,µC/TCP-IP,µC/USB 等的销售模式与µC/OS-II不同,如果您没有购买使用授权,您完全不可以拥有该源代码,也不能将源代码用于产品。 如果我们的努力工作不能得到回报,我们将不能继续设计并生产这些优秀的软件产品。因此,请不要非法使用和发布我们的软件。 如果您已经有了µC/OS-II的代码,但您并没有我的关于µC/OS-II的书,请您购买一本。 如果您正在将µC/OS-II用于您的产品,您需要购买并获得正式使用授权。 如果您有一份我公司其它产品的拷贝,您必须销毁非法拷贝并购买使用授权。 Micrium 公司系列产品和使用授权由北京麦克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独家代理。 感谢您的诚实合作和理解!


EDN上转来的,这里可以看出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了。开源的不表示是没有主人的。我们自己要有这个意识。可是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还是需要健全的法制。阿莫,是不是咨询下这个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依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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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5: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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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10-8-9 21: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10-8-9 23: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莫果然很自信,看得出你想引领中国的开源事业。开源只有做到规范有序才会有更多人愿意来参与,可惜我没什么好主意。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10-8-10 00: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国度里,目前以上建议均没有太大的成功概率。

1、开源带来收益,这个自然很难实现。
2、开源带来名气,实现专家的就业或二次就业,间接实现收益。 在国内,原意掏钱养专家的企业几乎为0,小企业不愿养或养不起,大企业不看重技术,看重斗争水平。
3、“开源项目,毕竟只是科研项目,离生产商业应用,肯定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在国内有两种做法,一是就这么用了,有问题就有问题,这类案例比比皆是;二是找个水平差一些的工程师改改凑活用,毕竟最精髓的东西已经搞定了。

很抱歉没有建设性意见。

出0入0汤圆

发表于 2012-7-19 17: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开源,同样也认为付出的人获得一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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