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ok. 发表于 2021-8-31 10:00:20

请不要在帖子里留下个人联系方式(电话、QQ等),如果日后提出删除,需缴纳罚金1000元/个

我们一直重申,帖子里不要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但很多坛友不听。

然后,过了很多年,找回我们,说之前留下的联系方式泄露了隐私。

现重申并且提出惩罚性措施:

   如果坚持在帖子里留下联系方式、日后要求我们帮忙删除联系方式的,每个地方罚款1000元。【商业商家的帖子除外】

比如今天的这个帖子,提到两次,就需要缴纳罚款2000元。


其实罚款不是目的,我也不相信有人会交罚款,只是通过这个方式提醒大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注意:需要私下交流,可以使用站内信息功能。

seeyou2013 发表于 2021-8-31 10:07:02

手打收到

overwolf 发表于 2021-8-31 10:47:49

收到                        

chuxue 发表于 2021-8-31 10:54:52

收到收到

zhaojun_xf 发表于 2021-8-31 13:24:41

收到      

weiyangdz8 发表于 2021-8-31 14:47:43

收到收到

zhwd102198 发表于 2021-8-31 15:02:31

收到         

qq78929709 发表于 2021-8-31 15:37:36

当年注册的时候不知道账号就是id名,习惯性使用了qq号作为账号。。

ZHAOBAO511 发表于 2021-9-1 18:38:04

收到....

uindex 发表于 2021-9-2 12:48:36

如今办网站真不易!这种自己主动透露的,就得要他自己负责!

armok. 发表于 2021-9-2 12:52:04

uindex 发表于 2021-9-2 12:48
如今办网站真不易!这种自己主动透露的,就得要他自己负责!

我们开个“天价”,变相说:以后不给改了。

woniu888 发表于 2021-9-2 16:57:03

armok. 发表于 2021-9-2 12:52
我们开个“天价”,变相说:以后不给改了。

只是帖子里面,私发消息算不算?

armok. 发表于 2021-9-2 17:07:02

woniu888 发表于 2021-9-2 16:57
只是帖子里面,私发消息算不算?

不算。私信没有人能看到,也就不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woniu888 发表于 2021-9-2 17:28:26

armok. 发表于 2021-9-2 17:07
不算。私信没有人能看到,也就不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好的,收到

qq11qqviki 发表于 2021-9-5 19:14:20

qq78929709 发表于 2021-8-31 15:37
当年注册的时候不知道账号就是id名,习惯性使用了qq号作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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